4月11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328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2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检出禁用药物。分别为:黄氏渔行销售的 “草鱼”,不合格项目为地西泮,检验结果为1.0μg/kg;张碧琼销售的 “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验结果为26.1μg/kg。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后可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会引起人体嗜睡疲乏、动作失调、精神混乱等,严重者还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昏迷等症状。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遂宁市、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15号)中不合格产品信息(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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