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东山所接市民举报,称东山辖区某知名超市里销售的一款进口汽水同一包装上标注了不同的保质期,要求执法人员核实查处。
接到举报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在该超市的货架上发现了待售的11瓶某品牌菠萝味进口汽水。执法人员发现,该进口汽水原瓶身瓶盖顶部标注着的保质期至2019年11月20日,而瓶身贴示的中文标签信息标注的保质期至2019年12月10日,二者保质期时间不一致。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将现场发现的涉嫌虚假标注保质期的汽水全部扣押,并查阅、复制了该批次进口汽水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货记录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经执法人员对商家初步的询问调查,上述进口汽水由该超市所属公司的合作方杭州某进出口公司贴标作业,该公司贴标作业时未仔细核对保质期,导致瓶身张贴的中文标签与该汽水瓶盖顶部标注的实际保质期不符,延长了一个月的保质期。当日,该局对该超市经销虚假标注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还将继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查处各类食品案件,涵盖生产、流通、餐饮三大环节,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