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现在住的房子比原来好太多了,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4月7日,铅山县英将乡刘桥村贫困户陈真荣高兴地带记者参观他的新居。只见50平方米的房屋,南北通透,通水通电。陈真荣以前住的土坯房年久失修,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去年,通过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他搬进了新居。
危房改造是一项暖心工程,是政府直接兜底解决贫困群众住房问题的一项安居工程。像陈真荣一样,去年全省401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住上了舒适温暖的家,我省全面完成了危房改造年度任务。
为了把危房改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省扶贫办与省住建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全面排查和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的全面排查,要求各地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组,对仍居住在危旧房中的农户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全面排查,逐村、逐户、逐人过筛,采取“实地看、逐户访、认真核、反复比”等方式,严格筛选危房改造对象。同时,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房屋检测鉴定机构,对全省所有有人居住的危旧房进行房屋等级鉴定,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有依有据,公正公平;对疑似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加强贫困户危房加固改造质量,确保加固改造后农房无“漏风、漏雨、无门窗”现象,达到规定安全年限要求;严格控制危房改造自建面积,房屋在空间结构上要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如卧室、厨房、卫生间分别独立设置,做到墙面、地面平整,水电设施到位,可直接入住。同时,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添置高档家电、家具等,不得盲目拔高标准,不能助长对象户“等靠要”思想,否则不予以验收,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
对无安全住房、无经济能力、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特困农户,我省大力实施“交钥匙工程”,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户享有“使用权”。“交钥匙工程”聚焦最困难群众,采取农户自愿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等程序,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会议纪要,并予以公示;各乡镇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参与“交钥匙工程”的房屋分配。
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各地还根据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数量、分散程度、家庭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实施对策,有个别分散代建,也有集中代建安置,还有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多种切实可行措施,因户施策,兜底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问题,让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