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5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发布的《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4号)涉及雅安市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现将该批次不合格肉制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全县兴好肉业批发部销售的腊猪排骨肉
(一)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
省局2019年第4号公告通报雅安市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抽样单编号:SC19510000003930021;产品名称:腊猪排骨肉;生产日期:2018-10-15;规格型号:/ ;被抽样单位:天全县兴好肉业批发部;不合格项目:氯霉素。
(二)行政处罚情况
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天全局)于2019年1月7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结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及摊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第四款第(三)项的规定,天全局于2019年1月16日对该企业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三)整改复查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养殖环节问题。天全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的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召回。同时,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天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天全局已于2019年1月21日组织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