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小饭桌”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全面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休息场所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呼和浩特市从4月15日至5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学生“小饭桌”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为切实加强对“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各旗县区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备案和日常监管,核发营业执照,督促检查厨房达到餐饮业“四化”管理要求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休息场所进行监管,并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组织医疗机构及时抢救受危害学生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等;公安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等;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向有关部门提供基础数据,配合做好学生“小饭桌”违法案件调查等;城市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及噪音等进行监督检查。
近日,由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教育局牵头,组成3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分赴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