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促进小食品店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安徽省庐江县市监局城北所在辖区内开展建设“五好”食品经营店工作。
申请“五好”食品经营店的单位应以“环境卫生好、证照公示好、索证索票好、食品质量好、接受监督好”为基本标准,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食品经营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在行业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工作,对“五好”食品经营店加强动态检查。
通过“五好”食品经营店建设工作,选出一批管理水平高,示范效应明显的经营店,做自觉守法和诚信经营的表率,形成可看、可展示、可复制的项目,以点带面,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巩固和扩大建设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