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台湾地区发布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

2019-04-23 16:16:44浏览:203评论: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摘要:2019年4月22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81300687号通知,发布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三条。
    2019年4月22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81300687号通知,发布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三条。
 
  修订要点如下:氟甲磺氯霉素在龟鳖目“肌肉(含皮)”之残留容许量订为0.3 ppm,爰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三条,另一并修正氟灭菌(Flumequine)、欧索林酸(Oxolinic acid) 、 羟四环霉素(Oxytetracycline) 及 磺 胺 一甲氧嘧啶(Sulfamonomethoxine)于龟鳖目残留容许量之残留部位为“肌肉(含皮)”。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责任编辑:城阳)
下一篇:

邯郸市整治提升12家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上一篇:

漯河收回曝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 问责相关人员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