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红星新闻报道,探访了两家网红餐饮店(豪虾传、Lee叔叔的龙虾馆),店内以螺为主题的菜品分别命名为香辣田螺和蒜香脆螺。经水产专家鉴定,均为福寿螺。有律师认为,商家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可以根据消法主张三倍赔偿。
4月23日上午1点05分,豪虾传在其官方微博@豪虾传 发布道歉声明,表示向消费者道歉,并将蒜香脆螺永久下架。在本月在豪虾传抚琴店吃过蒜香脆螺的消费者,豪虾传愿意针对进行该菜品价格进行三倍赔偿。
豪虾传情况说明
以下是@豪虾传 道歉全文:
【诚恳的给豪虾传抚琴老店的好吃嘴朋友们道歉】刚回到家,就看到成都商报报道豪虾传抚琴老店用福寿螺的事情,马上给二哥电话核实,因为去年我们就已经停止销售这个菜品了,二哥说确实在卖,但不是福寿螺,而是脆螺,我问谁说的?他说供应商说的,差别在于福寿螺只需要15分钟就熟透,而脆螺需要高温煮40分钟,我说消费者分不清,而且专家说了,脆螺也是福寿螺,我追问二哥,去年不是商量好不做这个产品了么?二哥说老店有些吃了很多年的老好吃嘴,指名点姓要吃它,所以就又上了,才不到一个月时间,我对此表示十分难受,二哥说食药监局不是说各种螺肉煮熟就可以吃么?我说,现在的问题不是福寿螺是否可以吃的问题,人家报道也说了,福寿螺只要煮熟透了,可以吃,这方面我们高温煮几十分钟的烹饪方法没问题,问题在于:为何要用“脆螺”这两个字?新闻报道的意思是,我们故意把福寿螺说成脆螺,豪虾传变成一个对消费者撒谎的不诚信对象了!二哥也很自责,问怎么办?我说不要任何解释,直接给好吃嘴朋友们道歉,然后永久下架!如果有好吃嘴到老店追究这个事,该赔偿就直接赔偿,当成一个惨痛的教训!心里难受,睡不着觉,在这里给大家说声对不起,原本去年我们就已经下架蒜香田螺这个产品,结果抚琴老店这个月又上了蒜香脆螺,不管什么品种了,这么做本身就不对,针对这个月在抚琴老店吃过蒜香脆螺的朋友们,我们诚恳道歉,同时也愿意给大家这个菜品价格的三倍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食药监部门曾经多次科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食品流通领域和餐饮业销售福寿螺行为。福寿螺可以食用,但口感不佳,食用福寿螺时一定要注意彻底加热。”
图片来自@豪虾传 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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