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联合召开的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20周年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已成为植物新品种保护大国,截至2018年底,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26771件,授权11671件;2017年和2018年分别受理新品种申请3842件、4854件,年申请量已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有效品种权拥有量位于UPOV前列,植物新品种保护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和种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品种权的有效激励下,社会资本投资育种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育种者创新积极性明显提高,由“要我创新”到“我要创新”,由“为写论文、评奖项”转变为“看市场需求、找合作企业”,由“卖种子”转变为“卖知识产权”,科研活动面向市场的源头创新机制逐步建立;企业正逐步成为商业化育种的主体,品种权年申请量从2008年的587件,跃升到2018年的2315件,增长了2.9倍,是科研单位(1604件)的1.4倍,而且申请量连续8年超过科研单位;育成了玉米新品种郑单958、京科968、登海605,水稻新品种天优华占、深两优5814、龙粳31,小麦新品种济麦22、山农20、鲁原502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良种在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中的比重达到45%。据统计,目前我国水稻、玉米、小麦、棉花、大豆五大主要农作物70%以上的主导品种都申请了品种保护,推广面积占主导品种推广总面积的80%,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虽已成为品种权申请大国但并非品种权强国,一是申请总量少,截至2017年底,我国有效品种权数7723件,只占UPOV各成员的年末有效品种权总数的6.11%;二是主要为粮食作物,玉米、水稻和小麦三大作物的申请量占66%,花卉、蔬菜、水果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申请量很少;三是创新度低的商业修饰型品种多,原创性的主控品种少,急功近利型的短线品种多,防御型战略型的长线品种少;四是到国外的申请量占比低、保护属种范围窄、国际测试合作少;五是品种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注品种权保护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下一步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提高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加大维权执法力度,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品种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为建设种业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大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