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太仓市公安局会同渔政等部门深入挖掘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经过前期线索经营,4月21日晚,太仓市公安局治安等部门会同长航派出所,在渔政部门的密切协助下,在长江太仓扬子江船厂下游附近水域、长江太仓11号浮-12号浮中间靠江堤水域,抓获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孙某(男,33岁,江苏灌南县)、王某(男,50岁,江苏灌南县)等4人,查获长江毛刀、鲫鱼、鲤鱼、长江虾等渔获物300余尾共计8.2公斤,查扣涉案船只2艘,及鳗鱼苗网(密眼网)等非法捕捞工具4套。
经审查,王某、孙某等4人分别交代了于禁捕期内至长江内使用鳗鱼苗网(密眼网)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4月22日晚,市公安局在浏家港长江段当场抓获正在实施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男,30岁,湖南邵阳人)、易某(男,30岁,湖南邵阳人)、吴某(男,36岁,重庆人)。经审查,3人分别交代了于禁捕期内至长江内,采用电捕鱼的手段捕鱼的犯罪事实。
目前,7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