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众留言区查看到,有消费者投诉称,香飘飘“抹茶青豆”奶茶食品名称不符。对此香飘飘回应称,其抹茶青豆奶茶不存在标签标识不合规问题。其中‘抹茶青豆’是指产品的风味名称,‘青豆’指的是青(绿)豌豆,在配料表中已经明确注明为‘绿豌豆’。在现行有效的GBT8854-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蔬菜名称》中有明确说明,其中豌豆的地方名称可以叫青豆,完全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据了解,该消费者投诉称,“据了解,‘青豆’《中华词典》青豆为嫩黄豆,产品中抹茶青豆奶茶产品配料中却是绿豌豆。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食品名称应根据其标示所执行的产品标准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无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在留言板中回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从事食品生产,保证食品安全。产品标签应按照《食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规范标识。若认为该产品标签标识存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对于标识是否规范问题,香飘飘回应称,“其生产的抹茶青豆奶茶产品标签,已通过权威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标签标识符合国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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