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81900523号通知,预告订定《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检验方法-神经性贝类毒素之检验》草案。具体内容如下附件。
附件:
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检验方法-神经性贝类毒素之检验(草案)
Method of Test for Marine Biotoxins in FoodsTest of Neurotoxic Shellfish Poison
1. 适用范围:本检验方法适用于贝类中神经性贝类毒素(neurotoxicshellfish poison, NSP)之检验。
2. 检验方法:检体经萃取后,以小鼠生物试验(mouse bioassay)之方法。
2.1. 装置:
2.1.1. 均质机(Homogenizer)。
2.1.2. 减压浓缩机(Rotary evaporator)。
2.1.3. 振荡器(Shaker)。
2.1.4. 离心机:可达6000 × g以上。
2.2. 试药:盐酸、无水乙醚、Tween-60、氯化钠及次氯酸钠均采用试药特级;去离子水(比电阻于25℃可达18 MΩ•cm以上)。
2.3. 器具及材料:
2.3.1. 离心瓶: 500 mL,PP材质。
2.3.2. 容量瓶:100 mL及1000 mL。
2.3.3. 分液漏斗:500 mL。
2.3.4. 烧杯:500 mL。
2.3.5. 减压浓缩瓶:500 mL。
2.3.6. 布氏漏斗。
2.3.7. 金属筛网:孔径2 mm。
2.3.8. 刀片或小刀。
2.3.9. 注射针:1 mL,针头25 G以上。
2.3.10. 计时器。
2.4. 试验动物:ICR品系雄性小鼠,体重14~20 g。
2.5. 试剂之调制:
2.5.1. 0.85%氯化钠溶液:称取氯化钠0.85 g,以去离子水溶解使成100 mL。
2.5.2. 1% Tween-60氯化钠溶液:称取Tween-60 1 g,以0.85%氯化钠溶液溶解使成100 mL。
2.5.3. 5%次氯酸钠溶液:称取次氯酸钠50 g,以去离子水溶解使成1000 mL。
2.6. 检体前处理(注1):
2.6.1. 生鲜含壳贝类检体:
用水将检体外壳彻底洗净,以刀片或小刀切断闭壳肌开壳,用水冲洗内部去除泥沙及其他外来物。将闭壳肌和连接在绞合部之组织分开,取出贝肉,勿割破肉体。开壳前不可加热或使用麻醉剂。称取贝肉200 g置于金属筛网上,沥水5分钟,去除碎壳等杂物,将贝肉均质后备用。
2.6.2. 冷冻检体:
检体于室温下退冰成半冷冻状态。带壳检体按2.6.1.节清洗、开壳、冲洗取出贝肉及除去贝肉外部附着之冰片,擦干水分后于室温下回温。称取贝肉200 g置于金属筛网上,沥水5分钟,将贝肉均质后备用。
2.6.3. 贝类罐头:
将检体内容物沥干水分,倒入均质机均质后备用。
2.6.4. 贝类干制品:
称取检体100 g,加入足量清水,于4℃冷藏浸泡24~48小时,沥干水分后均质备用。
2.6.5. 腌渍品:
检体先以水洗,去除盐分,沥干水分后均质备用。
注1:每种贝类检体至少要取10个以上,且贝肉需达200 g以上。冷冻检体送验时须为冷冻状态或运送温度应保持0~10℃。
2.7. 检液之调制:
取2.6.节均质后检体100 g,置于烧杯中,加入氯化钠5 g及盐酸1mL,加热搅拌至沸腾,转小火煮5分钟,冷却至室温,移入离心管瓶,以无水乙醚50 mL清洗烧杯,洗液并入离心瓶中,再加入无水乙醚100 mL,盖上盖子充分振荡,以6000 × g离心15分钟。将上层液移至分液漏斗中,残渣再以无水乙醚250 mL分三次重复萃取,将无水乙醚层并入分液漏斗中,轻轻振摇,避免生成乳浊液,静置分层,去除下层水层及贝肉碎片,将上层无水乙醚层移入减压浓缩瓶中,于35℃减压浓缩去除无水乙醚,残留物以1% Tween-60氯化钠溶液清洗至最终体积为10mL,混合均匀,供作检液。
2.8. 小鼠生物试验操作:
取检液各1 mL,分别注入3只小鼠腹腔(注2),观察是否使试验动物产生特异性临床征状,如呼吸困难、步履蹒跚、翻滚、四肢抽搐等,并以计时器记录致死时间。自注射起连续观察930分钟,若小鼠的中间致死时间(第2只小鼠死亡时间)在2小时以内,则用1% Tween-60氯化钠溶液稀释检液后重新注射另外3只小鼠,直到小鼠的中间致死时间在2~6小时内。另取1%Tween-60氯化钠溶液1 mL作空白对照组,同检液组操作。
注2:注射时若有检液溢出,须将该小鼠丢弃,并重新注射一只。
2.9. 检体毒素剂量之计算:
由检液组或稀释液组中各小鼠死亡时间参照致死时间-小鼠单位换算表(附表一),查出对应之小鼠单位,与小鼠体重-小鼠单位校正表(附表二)之校正系数相乘,求得各小鼠CMU(i),取各小鼠CMU(i)之中位数(CMU(g))(注3),并依下列计算式求出检体毒素剂量(MU/kg):
CMU(g):检液组或稀释液组中各小鼠CMU(i)的中位数(MU/mL)
F:检液稀释倍数
W:检液1 mL相当之检体重量(g/mL)
注3:若检液组或稀释液组仅2只小鼠于930分钟内死亡,计算2只小鼠CMU(i),取较小CMU(i)为CMU(g),计算检体毒素剂量;若检液组仅1只小鼠于930分钟内死亡,或所有小鼠均不死亡,则检体毒素剂量以< 100 MU/kg表示。
附注:手套、玻璃制品等用过器材,及废弃萃取液应浸泡5%次氯酸
钠溶液1小时以上,使毒素分解,再作清洗或丢弃。
参考文献:
1. American Public Health Association. 1970. Recommended procedur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sea water and shellfish. 4thEdition. pp. 61-66. APHA. New York, NY, USA.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贝类中神经性贝类毒素的 测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9.261。
附表一、神经性贝类毒素之致死时间-小鼠单位换算表
附表二、小鼠体重-小鼠单位之校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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