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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围绕“乡村振兴”推动农药产业安全绿色发展

2019-05-09 22:31:09浏览:747评论:0 来源:湖南日报   
核心摘要: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因此,农药产业安全事关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近来,江苏响水等多地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伤亡惨重,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因此,农药产业安全事关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近来,江苏响水等多地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伤亡惨重,触目惊心,教训深刻。作为承担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全程管理职能的农业农村部门,必须始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打牢农药产业安全绿色发展理念,扣紧“产业兴旺”的主旋律,形成“治理有效”的新格局。具体而言,应坚持“五大并重”。

一是坚持“大”与“小”并重。农药行业是特殊行业,范围广、品种多、影响大,农药管理工作责任大,风险大。一方面,应树立大安全观。各级农药管理人员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提高政治站位、责任站位、安全站位,统筹好安全监管,把控好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应坚持从小事抓起。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细处着眼,从小事抓起,从周围动手,不放过任何一处小事故、小隐患。

二是坚持“急”与“慢”并重。应急处理要快捷迅速,争分夺秒。监管功夫要细细打磨,久久为功。应建立涉化农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救援建设,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过分类引导农药生产企业进园区、实行集中化生产,减少隐患排查治理成本;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高毒农药可溯系统建设,培养常态化检查、抽查、巡查专业管理队伍,实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健全安全设备维保机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配齐配全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设施设备,真正做到战时雷厉风行,快速有效处置。

三是坚持“城”与“乡”并重。城与乡是一条脐带上的生命共同体,农药安全监管的对象已从过去单一的城镇一元主体,转向城乡互动开放的多元主体。坚持城乡同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样板,发挥城市资源广、道路通、企业多的优势,以点带面,以城带乡,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坚持城乡统筹:结合乡村底子薄、经济弱、人口分散的特点,因地制宜拟定相应的帮扶与传带机制,把住田间地头农药使用关,设立农药风险安全监测点,做到科学用药、适量用药、合理用药,避免农作物农药残留超标;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法定职责,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常态化工作机制,减少耕地面源污染,守住生态环境安全。

四是坚持“内”与“外”并重。《农药管理条例》将原来多个部门分管的农药管理职能赋予了农业农村部门一家管理,职能划转后,主管部门面临生产管理经验不足、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市场管理人手不够等多重困扰,为此,首先应内强管理、强制度。要及时补上农药安全生产管理这一课,把制度建起来,把管理抓起来,把队伍带起来。同时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建立生产许可、安全管理、市场督查联防协同机制,与应急管理、市场管理、医疗救助、供水供电等部门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联合监管、联合核查、联合演练,形成农药安全监管内外互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五是坚持“权”与“责”并重。农药实行全产业链、全生育期的管理。农业农村部门管得长了、管得宽了,权力大了,责任大了,风险也大了。对此,应冷静看待权力,不要被权力冲晕了头脑,不要被光环遮挡了责任,应把权力当成落实安全监管的压力,把责任化成推进安全工作的动力。应高度重视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原则,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从而强化“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使每个农药管理者都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达到用责任约束权力的目的。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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