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的通知》(闽水技[2019]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和渔业养殖行业的特点,由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牵头,协同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渔业协会,组织对全市水产苗种场开展主题为“振兴乡村—振兴厦门虾苗”入场检查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督导宣传活动。
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在翔安区渔业协会集合,工作分3组往刘五店、桂园、琼头社区育苗场开展入场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育苗场的库房、台账等,现场未发现使用禁用药物等违规行为,向养殖业主了解目前育苗情况,发放农业部禁用药品名录海报、《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一品一码”等宣传材料,同时配合研究所对4家育苗场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