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从七个方面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在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网络方面,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协管员、村级信息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农村厨师协会等基层民间机构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融入村规民约,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村民自治管理。
在切实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管理方面,实施农村厨师星级管理和“红黑榜”公示制度。通过全面调查摸底,督促农村聚餐厨师备案登记,建立农村厨师档案,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充分发挥“豫食考核App”作用,开展抽查考核,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督促农村厨师增强诚信守法意识。
在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方面,引导聚餐活动举办者事前主动申报,做好备案登记、风险告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工作,明确聚餐活动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聚餐活动,由本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200至500人的,由所在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派食品安全监督员或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含500人)的,由所在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
此外,通知还指出,各地要在切实做好聚餐场所现场食品安全指导服务、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固定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新举措四个方面深入实践,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逐步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