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等。抽检样品共计729批次,其中合格725批次、不合格4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为方便食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霉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诺氟沙星。
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次蜂产品检出禁用兽药,分别为:上海月浦华联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华联吉买盛)销售的江西采蜂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角蜂牌百花蜂蜜,上海新莲超市有限公司(卜蜂莲花)销售的江西意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梓巢洋槐原蜜,诺氟沙星不合格。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诺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另外,还有1批次上海典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综合谷粉,霉菌超标。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所致。
以及1批次上海欣晨豆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豆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豆类制品中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20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