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庆市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庆)市监食罚〔201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庆市金缘食品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庆)市监食罚〔2019〕6号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安庆市金缘食品厂 | 340891600070913 | 吴礼才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完全履行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