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端午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包括酒类、水果制品、糕点(粽子)、蛋制品等8大类食品137批次样品,发现水果制品、酒类2类食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涉及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其他质量指标等问题。
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水果制品检出重金属超标。婺源县中益万家超市城南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旅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陈皮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水果制品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铅超标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另外,还有1批次丰城市乐卖特精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旭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封缸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产品明示执行标准《固液法白酒》(GB/T 20822-2007)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白酒中酒精度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原因主要包括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以上不合格信息为初检结果,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截止目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相关单位异议。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端午节日食品专项抽检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3期)中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端午节日食品专项抽检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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