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河南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曝光了20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不合格是主因。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0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0批次,其中有7批次韭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3批次动物性食品检出兽药残留不合格。
7批次不合格韭菜分别为:郑州市惠济区冬冬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标;漯河市物美廉商贸有限公司嫩江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河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郑州航海西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宋冬梅销售的1批次韭菜,郑州市惠济区乔宁伟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韭菜,开封市包公湖大市场营销3号棚高永国销售的1批次韭菜,魏付林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超标。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3批次不合格动物性食品分别为:郑州市惠济区京海水产商行销售的1批次青虾仁,李正德销售的1批次小河虾,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分别为2.4μg/kg、98.4μg/kg;南阳市万德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盛德美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鲈鱼(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水产动物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最大残留限量应≤100μg/kg。
餐饮食品不合格5批次,4批次油条检出铝超标
餐饮食品不合格5批次,其中有4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兰考李保军早点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商城县老陈小吃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商城县正宗逍遥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新乡市卫滨区王记胡辣汤店销售的1批次棒子油条。
另外,还有郏县宋堡熟肉店销售的1批次猪头肉(自制卤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35mg/kg。
铝在自然界中大量存在,食品中铝摄入途径主要是天然食品中的本底铝、含铝器具以及含铝添加剂食品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在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可能是过程控制不严超量使用添加剂,也有可能是使用的添加剂本身不合格。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着严格要求,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但是,原卫生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2批次山楂金糕检出防腐剂不合格
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为2批次山楂金糕检出防腐剂不合格。辉县市金城量贩有限公司孟庄店销售的标称辉县市百泉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山楂金糕(蜜饯、果糕类),新乡市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万德隆新一街店销售的标称辉县市百泉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山楂金糕(蜜饯、果糕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105g/kg、0.106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山楂金糕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或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除上不合格产品外,还有粮食加工品、酒类、饮料各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永城新地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永新面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滑县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桥东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贵州王子酒,酒精度不达标;柘城幸福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欧传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意大利)经销的1批次圣碧涛天然矿泉水(充气),界限指标-碘化物检出值为未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20mg/L。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新乡、濮阳、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兰考、滑县、永城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41号〕中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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