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1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230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蔬菜制品、调味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4类5批次食品。
2批次蔬菜制品检出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苏果超市销售的香菇检出重金属超标。具体为: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和府奥园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古田县金翔食用菌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的香菇,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香菇中镉的限量为≤0.5mg/kg。干制食用菌中镉不合格可能是食用菌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还有1批次海陵区胡小洪牛肉店销售的标称江苏鼎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前腿肉,检出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伦特罗是β-兴奋剂的一种,可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能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整顿办函[2010] 50 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规定,克伦特罗不得在猪肉、牛羊肉及肝脏等使用。长期食用残留克伦特罗的动物性食品,有可能引起人体四肢、面、颈部骨骼肌震颤,内分泌紊乱。
此外,还有1批次调味品检出重金属超标,1批次糕点检出防腐剂超标,分别为:连云港醉有味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兴化市友银调味食品厂生产的孜然粉调味料,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清江浦区陶智妍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市红旗食品厂生产的桃酥(烘烤类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连云港、淮安、泰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