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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2019-06-08 17:56:58浏览:502评论: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摘要: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和餐饮食品等12类食品18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和餐饮食品等12类食品18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
 
  其中2批次食品存在微生物指标问题。涉及巴楚县金胡杨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鄯善县香源八楼特色猪蹄店经营使用的餐饮具(碟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一个糕点样品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加工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还有5批次食品存在质量指标问题。其中3批次食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2批次食品检出酸价超标。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新疆伊山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山·亚麻籽油,新疆海奥油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尤美一级葵花籽油,鄯善县巧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籽馕(糕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新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牛油,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面,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脂肪在长期保存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在脂肪生产的条件下,酸价可作为水解程度的指标,在其保存的条件下,则可作为酸败的指标。在一般情况下,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果发生严重的变质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存在食品添加剂问题。伊犁艾利贝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琵琶腿,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山梨酸(山梨酸钾)安全性较高,它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毒性仅为苯甲酸的1/4,一般食品中添加量只要不超过限量要求是很安全的,如果超标严重,并且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不合格原因可能如下:一是违规使用;二是过程控制不严;三是原料带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 第7期)2019年 第43号中不合格产品信息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 第7期)2019年 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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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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