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广西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上半年广西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现场检查全部达标。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要求检查判定,共检查生鲜乳收购站33个,全部达标;共检查生鲜乳运输车辆26辆,全部达标。在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来宾市、贺州市、崇左市等10个市抽检生鲜乳30批,其中水牛乳7批;完成质量安全监测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碱类物质、硫氰酸钠、黄曲霉毒素M1、β-内酰胺酶等6个项目30批,结果均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
据了解,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按照《农业农村厅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部署,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其中,将生鲜乳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一是加大奶站和运输车监管力度,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市场秩序,推进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二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执法,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生鲜乳监督抽查力度。三是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对养殖场、奶站、运输车进行抽查。四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核查,进一步规范生鲜乳收购运输的信息化,精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