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山村网

京东商城销售的柿原汁醋总酸不达标,陕西这2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

2019-06-15 08:15:46浏览:475评论: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摘要:6月1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等6类食品6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6月1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等6类食品6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1批次京东中国特产·渭南馆(经营者为渭南开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富平县科农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800mL/瓶柿原汁醋(生产日期:2019-01-19),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 3.63g/100mL。
 
  食醋的主要成分乙酸和其含有的少量其他有机酸之和即为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产品标签明示质量要求中规定,总酸(以乙酸计)的最小允许限为4.0g/100mL。总酸(以乙酸计)含量偏低的原因,一是个别生产者使用的原料品质较低;二是制曲发酵工艺控制不当,导致发酵程度不够;三是在淋醋环节后过量加水调配终产品,造成无法达到预期酸度。总酸低于标准要求,会使食醋的酸度不够,影响到食醋的风味。
 
  此外,还有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鄠邑区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卓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通丁丁牌260克/袋丁丁乐粑(川香麻辣味)(生产日期:2019-03-14),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酸价超标的膨化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明显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中的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含油型膨化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膨化食品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督促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22期)中不合格产品信息
║5.8mg/g║≤5mg/g;
过氧化值
║0.61g/100g║≤0.25g/100g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22期)
 
  本文由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责任编辑:城阳)
下一篇:

北京餐饮企业“明厨亮灶”走访见闻

上一篇:

猪肉缺口亟需填补“人造肉”引关注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xfptx@outlook.com
 
0相关评论
 
  • 网站客服

    法定工作日

    8:30-17:30

  • 微信扫描关注

  • 用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