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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女子买4.5元四季豆付款45元 超市赔偿顾客450元

2019-06-18 15:55:47浏览:841评论:0 来源:南国今报   
核心摘要:6月13日,市民罗女士到柳州市城中区阳光100小区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物,她在结账后发现,自己明明只买了4.5元四季豆,却被收取了45元!经过民警调解,最终,超市方承认错误,决定给予罗女士十倍赔偿,并向罗女士支付了450元的赔偿款。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 6月13日,市民罗女士到柳州市城中区阳光100小区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物,她在结账后发现,自己明明只买了4.5元四季豆,却被收取了45元!经过民警调解,最终,超市方承认错误,决定给予罗女士十倍赔偿,并向罗女士支付了450元的赔偿款。
 
  6月13日晚,城中巡警大队110警务中队接到市民罗女士报警,称她当天在阳光100某超市购买4.5元的四季豆,却被收银员收取了45元,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希望民警到场处置。
 
  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罗女士向民警介绍说,当天她到这家超市买了一袋四季豆,标价4.5元,但结账时收银员一时疏忽,收了45元。当时罗是用微信付的款,也没留意。直到吃完饭后查阅账单,才发现自己买了一袋“天价”四季豆,于是回到超市讨要说法,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随后,罗女士向民警出示了购物小票和微信付款账单。小票上四季豆价格确实是4.5元,但微信付款账单却为45元。她认为收银员在结账时弄错了,多收了她的钱,犯了低级错误。罗还称,此事发生后,收银员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这让她心里很不舒服。
 
  民警向超市方了解到,当时临近下班,收银员比较着急,在输入价格时多敲了一个零,导致4.5元变成了45元。
 
  最终,超市向罗女士道歉,并以45元的十倍价格赔偿罗女士,共计450元。罗女士表示没有异议后离开超市。
(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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