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68号通知,修改特别用途食品标识的申请手续。
主要内容为:取消由都道府县知事转交标识申请书的程序,申请者可直接向消费者厅递交材料。并且标识许可后,也无需经都道府县知事转交标识许可书。但申请者仍可以向都道府县知事咨询相关信息。
标准修改后的实施日期为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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