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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开展“6 ·18”期间网络市场专项监测并发布消费指南

2019-06-19 14:38:45浏览:721评论:0 来源:中国质量报   
核心摘要:为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交易秩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6·18”期间网络市场专项监测工作。
  为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交易秩序,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6·18”期间网络市场专项监测工作。
 
  据悉,此次监测自6月10日开始至6月19日结束,以电商集中促销期间为主。监测对象为各设区市辖区内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等,对平台内经营者,包括通过淘宝网、天猫、京东、当当、亚马逊等省外电商平台销售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监测对象总数不少于100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局重点围绕“6·18”网络促销期间易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监测以下内容:是否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网络集中促销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价格违法、合同违法行为;是否执行网络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江苏全省各地通过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中网店库、商品库选取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通过电子数据取证功能存证,提升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效能。在监测中结合移动互联网领域出现的直播等新模式,积极进行研究,关注新型促销形式和手段,探索监管方法。对监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电商平台,通过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形式,督促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不断增强履行平台责任的意识;对监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及时依法进行后续处理。
 
  同时,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还及时发布了网购“避坑指南”,提醒消费者理性购物,在购物前一定要仔细了解电商的促销规则,注意了解商家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
 
  该局要求,除了鲜活易腐、私人定做以及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网购商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的,其他普通商品都应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对于“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条款,应坚决予以抵制。业内人士指出,“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如果消费者违约,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如果商家违约,则必须依法双倍返还。“订金”则仅具有预付款作用,当合同不能履约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而很多平台预售商品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多为“定金”,而非“订金”,如果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定金不予退还。
 
  此外,在支付页面进行支付时,消费者要切记核对官网地址,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警惕钓鱼网站和钓鱼软件。不要随便告知对方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特殊物品要考虑选择快递保价或购买运费险。
 
  据悉,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消费者在购物前,可先查看网站(网店)页面是否有红盾标识,点击查看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无法打开或出现该网站(网店)网页,不要轻易进入购物。
 
  收货时最好当场开箱查验,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避免因理解不同而扯皮。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出现纠纷时可及时有效维权。当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或发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时,可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www.12315.cn),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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