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0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共8类食品75批次样品,其中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湟源县华通超市销售、标称为甘肃省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影响人体健康。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对产品的水分控制不严,或生产加工环境、包装物存在污染。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