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再度出现转折。
7月1日晚间,加多宝在其官网发布一则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已将此案发回重审。
7月1日晚间,加多宝在官方微博发布与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声明。
声明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7月2日中午,广药集团通过王老吉官方微博发布最新声明称,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案件近日返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
据白云山2018年7月27日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侵权纠纷一审判决,广东高院判处加多宝相关6家主体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应起十日内,赔偿广药集团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同时注明,若相关方不服此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高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尽管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加多宝高达14亿元的赔偿,但这场持续长达五年的商标纠纷案,无疑会继续发酵。
新闻多一点:加多宝与广药缠斗的恩恩怨怨
加多宝和广药集团之间的官司一切因商标之争而起,这两家公司之间的恩恩怨怨,究竟如何?
1995年
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品牌以20年的租期租给了香港加多宝。
1997年
广药与加多宝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
双方先后签订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租赁期限至2010年。
2002年至2003年间
鸿道集团又与广药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
2010年
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以非法手段行贿取得为由,申诉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5月
王老吉商标案立案,并确定在当年的9月开庭。但因为鸿道集团未应诉,官司被推到了12月。不过,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年5月27日
加多宝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并获立案。5月28日,广药又称加多宝非法利润达75亿,将依法索赔。
2013年5月15日
广东省高院一审开庭审理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红罐之争”案。
2014年12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加多宝的全部诉讼要求,并要求加多宝赔偿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