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27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3类食品25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氧乐果、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
其中,1批次贵阳云岩沈文兰生鲜便利店销售的黄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氧乐果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另外,还有1批次贵州省思南县青杠坝幸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糟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腌菜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为0.1g/kg。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也有可能是使用时计量不准确所致。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0.02mg/kg 食用农产品 2019年第27期 2019.8.1 贵州省/省抽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0.7g/kg║≤0.1g/kg 蔬菜制品 2019年第27期 2019.8.1 贵州省/省抽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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