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是我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也是民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但是在扶贫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却极其伤害人们的心,青海省近日就通报了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以实际案例警示扶贫干部勿要以身试法。 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人大原副主任谢军截留套取侵占扶贫资金等问题。2011年1月至2014年2月,谢军在担任刚察县吉尔孟乡党委书记期间,截留、套取扶贫及涉农领域专项资金940余万元,侵吞扶贫专项资金80.4万元。2018年1月,谢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海东市乐都区达拉乡春洒村、马圈沟村村干部违规平分低保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春洒村三社将两年低保金共计8.06万元平分给35户农户。2015年至2016年,马圈沟村将两年低保金和“两节”补助款共计31.86万元,分两次平分给63户农户。春洒村、马圈沟村村干部均受到党纪处分。2018年3月,时任达拉乡副乡长徐尚珍、李丽萍因监管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宁木特镇周龙村党支部原书记多合旦尖措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8月至12月,周龙村在实施整村推进鲁沙粮油销售市场建设项目时,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多合旦尖措伙同项目施工方制作虚假合同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并先后与村委会主任楼智尖措违规大额提取扶贫专项资金150万元,涉嫌贪污、挪用16.67万元,私存私放42.92万元。2017年11月,多合旦尖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追缴。 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良教乡松林村党支部原书记马世良、村委会原主任赵有福违规收费、虚报私分补偿款、优亲厚友等问题。2007年、2010年至2015年,松林村在实施“两房”建设等项目时,违规向项目户收取资金共计10.08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09年至2016年,村委会给15户未建房户违规享受奖励性住房补助7.5万元,将16户“两房”补助户补助资金13.29万元违规调整给其他农户。2008年至2013年期间,马世良、赵有福违规领取低保金4.407万元;违规以两人妻子名义享受“两房”建设补助资金4.84万元;两人违规个人开支集体土地补偿款3.894万元,虚报冒领并平分土地补偿款1.6万元。2018年4月,马世良、赵有福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为了切实帮助贫困户脱贫,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精准扶贫,为此花费了极大的政治资源,决不允许腐败蛀虫将扶贫工作毁于一旦,对于在扶贫工作中贪污腐败的行为必将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