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很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还具有一定的内吸和熏蒸作用,有些品种还具有拒食作用。对成虫、幼虫、卵有杀伤力,既有速效性,又有较长的持效性,因而在田间使用时,施药适期长,防治效果稳定。
沙蚕毒素杀虫剂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等杀虫剂虽同属神经妒忌,但作用机制不同。它使害虫的神经对外来刺激不产生反应,当害虫接触或取食药剂后,虫体很快呆滞不动,或麻痹,失去再取食的能力,虫体逐渐软化、瘫痪,直至死亡。但虫体中毒后没有痉挛或过度兴奋的症状。
由于毒杀部位不同,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等杀虫剂无交互抗性问题,在防治害虫时,也为发现交互性的现象。因此对上述三类杀虫剂产生耐药性的害虫,采用沙蚕毒杀虫剂防治仍然有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