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杂草。作为除草剂防治对象的杂草,其生育状况、叶龄及株高对药效的影响很大。如土壤处理剂多是防治杂草幼芽,如播坪乐等,施用后,杂草在萌芽过程中接触药剂受害死亡。有的土壤处理剂如光合作用抑制剂阿特拉津等,对杂草发芽没有影响,主要防治杂草幼苗,因此,一旦杂草苗后,再使用土壤处理剂,药效便显著下降。茎叶处理剂的药效与杂草叶龄及株高关系密切。杂草在幼龄阶段,根系少,次生根尚未充分发育,抗性差,对除草剂敏感;随着植株发育,对除草剂抗性增强,药效下降。
2、施药方法。正确的用量、施药方法及喷雾技术是发挥除草剂药效的基本保证。由于除草剂类型及品种不同,其用量与施药方法差异较大,三叶乐每亩用量仅4-6克,消杂用量则达200毫升,特别是土壤处理剂因土壤有机质含量及机械组成而用量明显不同。
茎叶处理剂的药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雾滴沉降规律及其在叶片上的覆盖面积,其所要求的雾滴密度比土壤处理剂及杀虫剂、杀菌剂大,低容量喷雾的良好覆盖面积为80%,这就涉及喷雾器械及喷雾技术的改进与提高。
3、土壤条件。土壤条件不仅直接影响土壤处理剂的杀草效果,而且对茎叶处理剂也有影响。土壤有机质与黏粒对除草剂吸附强烈使其难以被杂草吸收,从而降低药效;土壤含水量的增多又会促使除草剂进行解吸附而有利于杂草对药剂的吸收,从而提高药效。因此,土壤处理剂的用量应该首先考虑满足土壤缓冲容量所需除草剂数量。
土壤条件不同,会造成杂草生育状况的差异,在水分与养分充足条件下,杂草生育旺盛,组织幼嫩,对除草剂敏感性强,药效提高;反之,在干旱、瘠薄条件下,植物本身通过自我调节,抗逆性增强,叶面角质层增厚,气孔开张度小,不利于除草剂吸收,使药效下降。
4、气候条件。各种气象因子相互影响,它们既影响草坪与杂草的生育,同时也影响杂草对除草剂的吸收、传导与代谢,这些影响是在生物化学水平上完成的,并且以植物的大小、形状和生理状态等变化而表现出来,如气候因子通过影响除草剂雾滴支流、分布、展布、吸收等而影响除草剂活性的发挥与药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