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按作用方式分为选择性除草剂和非选择性除草剂两类。只能杀死某一种或某类杂草,而不伤害作物和其他杂草的叫选择性除草剂。如莠去津等。
这类除草剂的选择性是通过施药部位、时间、作物和杂草的形态特征及生物化学反应等实现的,其中生化作用是实现选择性的主要原因。例如,具有促进酶活性作用 的除草剂本身对植物无害,但它进入植物后有促进氧化酶的作用,生成有毒物质则对植物产生毒害。这样含氧化酶多的杂草或作物便很容易受害,而含量低者则不受 害或者很轻。
还有一些除草剂本身是对植物有害的,但进入植物体内以后,受到酶或其他物质的作用,则失去杀草活性,这叫做除草剂的钝化作用。如三氮苯类的除草剂莠去津, 进入植物体后受含酮物质的影响,而产生脱氮反应,变成毒性很低的衍生物。对含酮多的杂草或作物来说,这种除草便成为无效之物,因此能达到选择杀草的目的。 非选择性除草剂又叫灭生性除草剂,对植物不分良莠,见绿就杀,如百草枯(克无踪)、草甘膦、五氯酚纳等。这类除草剂可通过应用部位和时间的选择性以及采用 保护装置实现安全除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