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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查获一起罂粟壳汤底案 两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8-11-10 17:38:28浏览:95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近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使用罂粟壳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案件,两名被告是一队夫妻,经营一家粉丝店,自2016年以来为了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使用罂粟壳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案件,两名被告是一队夫妻,经营一家粉丝店,自2016年以来为了吸引更多顾客使用罂粟壳熬制汤底,最终被查获,法院对两名被告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和一年两个月的处罚。 长沙市查获一起罂粟壳汤底案 两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检方指控,2017年1月、10月,王波先后两次从常德老家购买了250元的罂粟壳,多次用来和其他香料一起熬制汤底,再加入米粉、面条等食物中对外销售。今年1月,食药监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这一情况。   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谭小丹:   经检验,现场抽样前述香料、汤底均检出有“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等禁用物质,当天查获的含有罂粟壳的香料包已使用三天,对外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00余元。   庭上,彭桂香供述,他们每次都会放两到三粒罂粟壳混合到其他香料当中,然后再进行汤底的熬制,一些顾客还曾反映汤底比之前的味道要好不少。   审判长:你知道罂粟的危害吗   被告人王波:不知道,只知道放一些会好吃一些。   针对他的辩解公诉人表示,王波明知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购买到罂粟壳,且用罂粟壳熬制的汤底能让人上瘾,明显知晓其存在一定危害性。至此,两名被告人这才表示认罪认罚。   审判长宣判   被告人王波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彭桂香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允许从事食品生产销售行业。   做生意要以诚信为本,否则必不长久,希望广大食品商能引以为戒,诚信经营,不要使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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