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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衣剂药害分析及解决方案(下)

2018-11-19 19:56:58浏览:68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4、种衣剂药害法律问题解读  4.1 涉及种衣剂法律  我国有一部法律和一部法规涉及种衣剂药害。  一部法规是《中华人民
   4、种衣剂药害法律问题解读

  4.1 涉及种衣剂法律

  我国有一部法律和一部法规涉及种衣剂药害。

  一部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第一章农药登记第七条规定,农药临时登记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

  多数公司有误解,认为种衣剂临时登记后,就可以销售了,不需再做试验示范了,这种认识是不完全准确的。

  一部法律往往容易被大家忽视,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推广法》)。《推广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应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向农业劳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未经证明具有先进性、适应性或者安全性的农业技术,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这两部法律法规有互补作用。

  《条例》明确农药临时登记后,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

  《条例》规定,由农业部药检所主持农药登记,每个农药进行两年5地试验,再由有认证资质的单位承担登记试验。

  因此,《条例》规定,临时登记后,农药(包括种衣剂)不是销售而是试销,从临时登记到正式登记须有4年时间,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田间试验示范,从而完成正式登记所需要的材料。试销的目的是经过试验示范,评价临时登记的种衣剂具有先进性、适应性和安全性,为种衣剂的正式登记完善使用技术。

  种衣剂使用涉及农业技术,也适用于《推广法》。

  这个阶段的工作应该由农业部农技推广中心主持,并组织各省植保站实施。

  法律法规规定,农药临时登记后要与农业部农技推广中心、各省植保站(如黑龙江垦区农垦植保站、新疆兵团植保站)合作,签订合同,对通过临时登记的农药,在不同地区、不同自然条件下试验示范,评价对作物的安全性,探寻药害预防与药害解决方法,完善施药技术,包括解决种衣剂与农艺措施、植保机械及规范的使用技术的完美结合。

  4.2 关于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与临时登记后的试验示范、试销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商业目的,尽量简化种衣剂田间药效试验的关键项目,特别是对作物安全性的评级项目只走形式和过场。因此,临时登记后,药害频发,纠纷与官司不断。

  种衣剂田间药效试验与临时登记后要解决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试验布点中自然条件的代表性问题

  a 种衣剂在低温条件下易产生药害

  种衣剂使用早,常遇低温,在低温条件下,作物代谢缓慢,把种衣剂代谢排出体外的能力降低,特别是当温度低于13℃时,作物新陈代谢基本停止,易产生药害。选择评价安全性试验,不具备低温气候条件的不能正确评价种衣剂对作物的安全性。

  黑龙江从南到北分6个积温带,从哈尔滨到黑河,温度差异很大,当年登记试验评价种衣剂在哈尔滨安全性时,多数种衣剂是安全的,但东部三江平原,西北大部分地区直到大小兴安岭脚下,则容易产生药害。

  b 种衣剂登记田间药效试验的代表性问题

  临时登记前,需要生产商向农业部药检所提出申请,农业部受理并安排试验。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复杂,所以每一个种衣剂要安排2年5地田间药效试验,登记试验单位多为省一级农科院、农药检定站、植保站、农业大学等单位,特别是有些省区,如黑龙江、海南、江苏、福建、浙江、江西、湖南、内蒙古等,登记试验单位的地理位置较偏,很难有代表性。

  临时登记后,需要与植保站合作,根据气候特点,在使用地区,选择有代表性地块进行试验示范,完善使用技术,解决安全性问题,如果发生药害,既要找出发生药害的原因,又要找出解决药害的方法。

  (2)室内试验只能做参考,不能作为评价种衣剂安全性的依据

  开发混配种衣剂制剂是在大量田间药效试验的基础上,将农艺与使用技术完美结合,经试验后开发出好的种衣剂混配制剂。近年来,种衣剂混配制剂筛选试验问题突出,种衣剂论文大多数是室内筛选报告,从书本到室内,以此为依据开发、登记种衣剂,特别是添加人工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微量元素等,且未经田间药效试验,更没有经过生产实践的检验,使用这些技术不成熟的混配制剂,投入市场极易造成药害。

  (3)标签与宣传页问题

  种衣剂标签或宣传页都具有法律效力,应该使没有用过种衣剂的人,按照种衣剂标签或宣传页能正确使用该种衣剂,不出错。目前,种衣剂标签或宣传页普遍存在问题较多,常见问题如下:

  一是编写过于简单,如用量不规范,标准应该是100 kg种子,用多少制剂,容易操作。而目前标签或宣传页上种衣剂用量多用倍数表示,需要当场换算,多数农民文化水平低,常常计算错误。

  此外拌种方法说明不够详细,如用什么机械拌种,如何配药,各种作物种子用多少水稀释,拌种需要什么温度,拌种后如何包装、储存等标签上的说明都不是很详细,用户根据标签不能正确操作,导致混拌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

  二是过分宣传种衣剂的安全性和药效,没有实事求是地说明在什么条件下容易产生药害,或抑制作物幼苗生长。未告知用户药害症状,尤其农艺措施运用不当会加重药害,发生药害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解救等,这些都未向农户加以说明。

  三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如覆膜田、地膜滴灌田均未取得登记,但也盲目使用,常导致药害的发生。

  四是使用种衣剂出现问题不知道如何处理。

  4.3 农艺措施与种衣剂安全性

  农艺措施不规范常与种衣剂药害混淆,或加重种衣剂药害。因此一定要有当地突出影响种衣剂安全的农艺措施田间药效安全性评价报告。

  (1)作物播种期和水稻移栽期问题

  北方自从推广种衣剂后,播期普遍提前。播种期过早,温度低,作物幼苗对农药的代谢能力弱,药害加重,抑制作物苗期生长,延误农时而减产。

  北方大田大豆、玉米、棉花、芸豆、红小豆、绿豆、瓜类、甜菜等播种过早,因种衣剂中含有激素、杀菌剂等,早春低温会加重药害。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专家提出,水稻移栽适宜期在5月15~25日,由此黑龙江农垦总局要求水稻移栽期在5月15~25日,最晚不得超过5月31日,一般移栽后8~10天就可缓苗,移栽期既不能提前,也不能拖后。

  近年来,由于一些行政领导为了政绩而盲目将移栽期提前到5月10日,甚至5月5日,还有更早的在4月30日。早移栽,温度低,缓苗需要15~20天,易造成药害。

  (2)水田水层管理问题

  在水稻移栽后为了应付低温的影响,栽培技术要求灌水加深水层保温,除草剂使用技术要求水深不要淹没心叶,水层过深会加重药害。

  (3)秧苗素质问题

  俗话说“壮苗八成收”,种衣剂的使用多数添加了人工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的添加微量元素或激素型外源杀菌剂,如种衣剂混拌不均匀,再加上播种过早,秧苗遇低温会造成药害。

  (4)施肥问题

  如大豆普遍施氮肥过多,尤其是市场推广三元素复合肥,配比不合理,氮过多,磷、钾元素含量多数比标签标出的含量少得多。苗早发,农民习惯多追施氮肥,氮过剩导致作物细胞疏松,不抗药,易发生药害。大豆苗后施两遍尿素,导致大豆徒长,植株繁茂高大,花粉少,结荚少,易倒伏,出现减产。

  (5)播深问题

  播种过深,影响出苗和生长,造成弱苗,易发生药害。

  (6)秸秆还田出现的问题

  近年来,水稻秸秆深翻还田,在高温条件下秸秆无氧发酵,产生硫化氢、氨气、甲烷等有害气体使水稻中毒,叶鞘变褐,根变红、变褐,抑制水稻生长,容易加重种衣剂药害。

  (7)发生种衣剂药害选用人工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解救加重药害

  发生药害的传统解救方法是选用人工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或含有人工合成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叶面肥,都会加重已经发生除草剂、种衣剂的药害,或者引起新的药害。

  (8)除草剂残留药害与种衣剂混淆

  除草剂残留药害与种衣剂药害混淆难以分清,有时两种药害症状同时发生,更加加重种衣剂的药害。

  (9)地膜覆盖田使用除草剂会加重种衣剂药害

  地膜覆盖田除草剂使用技术不成熟,尽管多数产品经过登记,但药害仍发生频繁,危害严重。

  产生的原因一是忽视地膜覆盖田的特殊性,多数除草剂注册登记田间药效评价时忽视或未做地膜覆盖田安全性评份。

  二是推荐用药量大。地膜覆盖田受温度、湿度、土壤理化性质、除草剂自身特性等因素影响,在除草剂使用过量的情况下更易产生药害。

  三是施药机械不标准。

  四是地膜覆盖田灌溉、滴灌用水温度过低,过量灌水,或盐碱地灌水过多,易造成碱害。

  (10)井水不晒水直接灌溉或喷灌导致的种衣剂药害问题

  北方井水从井中抽出不晒水直接灌溉,水温在35℃,特别是在高温天气时灌水,或喷灌,会加重种衣剂药害。

  5、种衣剂药害的预防与解救

  5.1 种衣剂药害的预防

  (1)加强安全性评价项目

  种衣剂在田间登记试验中应该增加的项目包括:

  ① 低温条件下的安全性评价;

  ② 适期播种条件下的安全性评价;

  ③ 在施化肥、农药条件下的安全性评价;

  ④ 与农艺措施配套的安全性评价。

  (2)适期播种

  在使用化肥、农药生态环境条件下,北方播期(插秧期)应以稳定通过平均气温13℃为准,如黑龙江、内蒙古东北部、吉林北部等,5月15~25日为大田(玉米、水稻、大豆等)适宜的播种期,各地根据这个原则,选择适宜的品种,根据当地气象资料分析,经过田间试验,确定适宜的播期。如大兴安岭农垦局按传统10℃以上积温计算,作物生育期为110~120天;按13℃以上积温计算,作物生育期为85~95天。

  (3)种衣剂与功能性植物营养剂混用

  多年来,黑龙江农垦总局植保站研究预防种衣剂药害的最佳方法是与功能性营养剂混用,平衡微生态菌群,给有益微生物提供营养,调整酶的代谢,增加植物种苗期的自身免疫功能,促进植物幼苗的新陈代谢和排毒、解毒,促进幼苗快速生长。

  每100 kg种子选用益护200毫升 禾生素150毫升与种衣剂混用,或在已经拌过种衣剂的种子中再拌相同剂量的益护 禾生素。

  近两年,在嫩江县、大兴安岭农垦局、黑龙江垦区等地选用禾生素 益护混用,既解决了除草剂残留药害,又解决了种衣剂在低温条件下的药害。

  在大豆1~2片复叶期、3~4片复叶期,玉米3~4叶期、5~6叶期,每亩用禾生素50毫升 益护50毫升喷雾,对大豆根腐病、大豆线虫病,玉米大小斑病、茎基腐病等都有良好的控制作用。第一遍喷雾可与苗后除草剂混用,不影响除草剂药效。

  5.2 种衣剂药害的解救

  种衣剂药害同除草剂、病毒病、植物营养缺素症等一样都会抑制生长,导致营养不良,实际上是酶的代谢问题,是由于植物体内微生态菌群失衡、植物营养失衡导致。解决的方法同上:选用功能性植物营养剂,每亩用益护50毫升 禾生素50毫升喷雾。

  喷雾方法要规范,要点是人工选用进口80015型扇形喷嘴,配100筛目柱形防后滴过滤器,压力2个大气压,喷液量7~10升/亩。喷杆喷雾机选用进口80015型扇形喷嘴,配100筛目柱形防后滴过滤器,压力3~5个大气压,喷液量5~7升/亩。

  选用适宜气象条件作业,温度13~27℃,相对湿度65%以上,风速4米/秒,晴天上午8时前,下午6时后进行喷雾作业。

  6、未来种衣剂的发展趋势

  根据植物营养免疫学新理论,植物营养平衡、酶代谢正常,作物就健康;给作物提供矿物质营养的同时,又要补充功能性营养,也要给有益微生物的繁殖提供营养源,即培养基。

  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恶化了土壤生态环境,有益微生物缺乏营养,导致有害生物特异繁殖,不断人为制造有害生物灾害,解决的方法是用生物技术将有氧发酵秸秆等还田。

  新观念不是消灭病原菌,而是使土壤与作物体内微生物菌群达到平衡,使有害生物得到抑制。

  未来种衣剂首先淘汰外源激素(人工合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微量元素、杀菌剂逐步被功能性植物营养剂替代。

  作物激素是辅助酶,受酶的控制,作物缺少激素,应该调整营养平衡来解决,使用激素是本末倒置。并且植物外源激素与作物没有亲和性,只能引起作物体内酶的代谢紊乱,造成新的药害或加重药害。

  作物种苗期并不缺乏矿物质营养,人们凭空想象使用微量元素反而会造成营养不平衡。近几年,国外公司在产品开发上逐步由化学合成转向生物发酵,新注册的种衣剂有效成分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具有广谱抗菌、促进生长、诱导抗病、防灾抗灾能力强、增产、改善品质等特点,只不过我们没有认识到。

  农药企业需要转变观念了,要深刻认识今后若干年国家更加注重农药化肥减量施用,治理土壤污染。农业生产急需解决防灾减灾问题(包括有害生物、旱灾、涝灾、低温冷害等),只要围绕着农药、化肥减量施用和防灾减灾开发产品,相信未来商机会无限。

  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了解,更多最新三农资讯、农药使用技术、农业技术支持欢迎收藏山村网查看。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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