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
依据通知内容,2017年将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施《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编制《加快完善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 系的工作方案( 2017-2020 年)》,新制修订兽药残留标准100 项。支持地方加强标准集成转化,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
严查违禁药物
通知显示,2017年农业部专项政治工作主要从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三方面入手,其中,种植业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畜牧兽医上继续实施生鲜乳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等;渔业上重点治理鳜鱼等重点品种上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问题强化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确定2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2016年,农业部公布首批107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根据通知要求,2017年将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将其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而且,在2017年将确定第二批200个创建试点单位,并且修订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
加强管理,修订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和验收进度,督促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5个配套文件,推进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加强农业质检机构运行管理督导检查,实现飞行检查常态化。推进市、县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部门检测机构整合。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药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建立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的制度机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评价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及“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部署安排,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制定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了解,更多最新三农资讯、农药使用技术、农业技术支持欢迎收藏山村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