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以“互联网+精准扶贫+农产品上行”为切入点的实施模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电子商务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
农村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农村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从事涉农领域的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在网上完成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购买和电子支付等业务交易的过程。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实体经济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有利于促消费、扩内需,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现代物流等最新技术,能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更新观念,发展农村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农村电商不但要促进“工业品下乡”,更要推动本地“农产品上线”,促使二者紧密结合。在推动农村电商的过程中,少数地区片面强调“工业品下乡”,即为商品拓展农村消费市场,而忽略了本地农产品上线服务,对信息服务的双向性认识不足。在推动“农产品上线”过程中也存在误区,即单纯追求“种什么卖什么”。没有特色农产品的地区,发展农村电商原生动力不足,或者难以找到电子商务切入点。有特色农产品的地区又往往面临着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解决这一矛盾,要进一步推动“种什么卖什么”向“要什么种什么”转变,即从需求端入手,实施订单化生产,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要求,深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扩大农村电商服务范围,推动更多的涉农企业、机构连接入网,通过互联网提供商品与服务,着力推进农村商业的生态建设。不少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已开始发展成为生态服务中心、创业中心和文化中心,为农村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从农村电商下沉发展到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用信息技术为农村赋能,可推动生产要素向乡村回流、提升生产效率,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为乡村治理注入更多互联网基因。 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的滞后,制约着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要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加快县以下物流快递体系建设,增加站点,降低费用,同时建设公用仓储空间。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鼓励各地规范发展电商产业园,聚集品牌推广、物流集散、技术支持、质量安全等功能服务;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工信、通信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快宽带进村步伐,进一步降费提速,普及县域公共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产地认证、质量追溯、产地预冷、冷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物流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农村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促进人才回流,鼓励人才农村创业。农村电商要发展,人才同样是关键。政府要制定系统全面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规划,打造农村电商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培训专家人才库,将各类涉农专家、企业电商平台专家、数据分析专家、创业培训专家等吸纳进人才库,通过定期的培训计划,打造农村电商人才培养生态圈;职业院校要加强校企合作,对接电商企业,瞄准市场需求,完善专业课程设计,突出实践操作要求,按需培养电商运营、设计、宣传等专业人才。加强师资力量培养,将教师通过合作计划交流到电商企业锻炼,增加实践经验,吸引互联网电商高管、本土电商创业成功人士加入教学课程,多举措提升教学质量;鼓励互联网大型平台企业开展人才培训,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数据依据以及种植、销售、用户需求等相关大趋势分析,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商的生存能力。支持企业培养各自的培训师团队和农村电商从业者,通过电商培训师团队把更多的农民培养成供货商、经销商等。进一步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优化农村电商环境。通过股权激励、薪酬奖励、职位晋升等举措,“三位一体”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优化营商环境,为农村电商企业提供工商登记、税收等便利政策,解决创业人才现实需求,为创新创业人才回流农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发展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要制定电商扶贫产业规划,引导龙头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商、电商交易平台等构建产业链,让贫困户参与其中,从而达到减贫脱贫效果;用好考核指挥棒,将农村电商发展纳入扶贫考核体系;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逐步提高贷款贴息、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扶持方式的比例,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为贫困地区发展电子商务解决资金难题;走品牌化道路,更好形成产地品牌、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推动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产品或服务要严格标准,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质量,凸显其独特的文化内涵,着力打造优质品牌、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