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药残留问题,一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今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不仅是农药行业的一大进步也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把农药残留限量做出了统一的标准,还把限量由原来的837个增加到2293个,它基本上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增加近两倍之多,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近些年来,农业行业的发展,更多的农药也相继的生产出来,主要是用来消灭病菌。对于这个标准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产业安全。跨季节蔬菜的发展为例:跨季节蔬菜到处可见,但是对于大棚的蔬菜容易生病,那么各种病虫害随着这些反季节蔬菜的大面积发展也出来。农药的种类越多,说明治理这个病虫害的工具也更发达。”
农残标准的出台带来了很大的好处: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出口;有利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
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农业生产方式出现了很多变化,温室大棚生产方式越来越多,一些农药的使用量也会越来越多,对于农残标准的出台也相应地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不仅可以有利于对从业人员进行约束,还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以前,因为农药残留问题我们出口的蔬菜总是碰到贸易争端,这跟现有的标准局限性都有关系,所以我们推出这个新标准,有利于今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对于农残问题,相关制度一直在完善,从2000年左右的时候,国务院就提出要逐步降低剧毒、高毒农药的生产和施用量措施。2003年发,改委又公布了对硫磷等等几个含有有机磷农药的消减方案,对于分几个阶段进行实施、怎么具体实施都有详细的规定。后来在2005年的时候,我国成为《鹿特丹公约》的缔约国,更进一步促进了农药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也使农药的施用和出口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如今新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我国唯一的强制性标准。
新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但是我们农药专家提醒大家不必担心有了严格的农残限量就不敢用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