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自五月中旬开始,陆续有柑农投诉使用苯丁锡防治柑橘害虫发生了药害,造成药害的药剂为苯丁锡悬浮剂,系浙江某化学农药有限公司生产,在郭家坝和归州的集镇有两个经销商代销该产品。根据经销商的农资购销台帐和柑农投诉登记表统计,该药害发生范围涉及郭家坝、归州、水田坝、泄滩、九畹溪、屈原、茅坪以及兴山峡口等乡镇30个村,共发生药害面积825.97亩,其中郭家坝镇15个村195户,药害面积488.855亩;归州镇14个村125户,药害面积337.115亩。
二、主要工作
(一)迅速开展调查,确认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先后到郭家坝镇烟灯堡村、郭家坝村和归州镇周家湾村、屈原庙等村对受害果园进行实地调查,分别在郭家坝、归州3个农户的果园,采用单剂和复配剂不同浓度的6个处理开展药效试验,其结果均显示出不同程度的药害。同时,按规定对封存的药样(规格400ml/瓶)送有资质的机构(上海农药检验所)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结论是:药剂成份与标签标注的20%苯丁锡不符。为此,通过药剂试验和检测报告结论及调查大田柑橘受害情况,确定浙江某农药公司生产的农药存在质量问题。
(二)召开受损农户座谈会,稳定情绪。及时向郭家坝、归州镇政府通报了相关情况,并与乡镇分管领导一起到反映强烈的周家湾、烟灯堡等村召开村组干部及受损农户座谈会,稳定柑农情绪。另外,对该厂家生产的苯丁锡下柜封存,并及时告知柑农,已购买的苯丁锡暂停使用,对施用造成药害的尽快采取补救措施,缓解药害程度,降低损失。
(三)及时联系厂家,协商处理事宜。责成2名经销商分别与浙江某化学农药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将柑橘药害进行了详细描述。同时,大队也与该公司及时取得联系并建议县农业局、郭家坝镇政府、归州镇政府分别向厂家发函,要求该公司迅速派全权代表处理药害事故。8月中下旬,浙江某化学农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先后三次来秭归县,到郭家坝、归州等地进行实地调查,并抽取样品回公司检测,自检结果与大队送检结果一致,对药害事实予以认可,公司表示:召开董事会研究,形成处理意见,妥善处理药害问题。
(四)召开专题会议,拟定补偿方案。9 月23日,由副县长×××主持召开药害事故处理办公会,在协商的补偿初步方案基础上,确定药害补偿意向性方案:全部兑付资金由浙江某化学农药公司支付,郭家坝镇和归州镇组建工作专班,对受损柑农逐户逐块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弄清品种、面积、产量和受损程度,并将核实受损情况分乡镇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兑付补偿资金。10 月下旬,由大队牵头,浙江某化学农药有限公司、乡镇人民政府、农资经销商等三方参与,对受损农户开展资金兑付工作,农资经销商与受损农户签订协议后,通过一本通将兑付资金汇入农户账号,截至11月18日,全部兑付完毕,共兑付补偿资金211.5771万元,其中归州镇75.3163万元,郭家坝镇 136.2608万元。
三、启示
通过此次药害事故的处理,大队深刻认识到:一是作为农业执法部门,只有认真履行职责,为民着想,为民办实事,通过正常法律手段,帮助农民维护合法权益,才是真正体会农民的冷暖,才能得到农民的好评,树立农业部门良好形象,提高农业部门威望。二是增产、增收是农民的愿望,得到实惠是农民的目的,只有切实维护好农民根本利益,才能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和谐社会带来的好处。
四、工作打算
大队将以此次药害事故为契机,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
一、增强农资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一是提高经营者的道德水平。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经营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经营者提高认识水平,自觉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提高经营者的职业技能。组织经营者进行农资专业知识岗位培训,提高农资经营者的识假辨假能力,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三是提高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正确引导经营者建章立制,积极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一是营造农资打假舆论氛围。以打假保春耕、打假保秋播为契机,召开农资经销商会议,与经销商签订《质量承诺书》,同时借助媒体,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的强大声势。二是把握重点环节。严厉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生产销售无批准文号、登记证号、审(认)定编号的农资,假冒、伪造、非法转让批准文号、登记证号、审(认)定编号等农资经营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认真抓好每年春秋两季的农资经销商培训工作,提高经销商的从业能力。利用春季送科技下乡活动,深入村组,向农民宣传农资知识,增强农民鉴别假冒伪劣农资能力,提高农民自我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