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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烯利农药中毒

2018-11-20 11:32:52浏览:717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毒理    急性中毒主要由经口误服所致,罕见生产接触经皮吸收中毒。本品为强酸性溶液,对组织(包括皮肤、黏膜、眼和消化道)有
毒理   
      急性中毒主要由经口误服所致,罕见生产接触经皮吸收中毒。本品为强酸性溶液,对组织(包括皮肤、黏膜、眼和消化道)有明显的刺激和酸蚀作用。它虽属有机磷化合物,但为磷酸中羟基未被完全取代的膦酸酯,吸收后可抑制ChE,但作用较弱,经口摄入后在肠中可分解释出乙烯,吸收入血后,对中枢神经有较强的麻醉作用,但时间不长。
临床表现   
      1.中毒潜伏期很短,口服后仅数分钟至半小时。 
      2.酸蚀作用 误服后口腔、咽喉、食管和胃黏膜均受酸蚀刺激,出现口腔黏膜和咽部红肿、破溃,并较快出现上腹烧灼感和频繁恶心、呕吐,亦可致消化道出血。
      3.ChE抑制作用 吸收后即可出现流涎、肌颤、瞳孔缩小、肺部啰音等胆碱能中毒症状,但较常见的有机磷杀虫剂轻。
      4.乙烯的毒作用 主要致中枢麻醉,出现神志异常或昏迷。
诊断   
乙烯利中毒
急救处理   
      1.清洗排毒 误服者应予洗胃,洗胃动作宣轻柔,洗胃液以2%~3%氧化镁乳液比较好,温度宜稍低,有消化道出血时应于洗胃液中加去甲肾上腺素,洗胃后用盐类泻剂导泻。 
      2.控制胆碱能中毒症状 阿托品剂量不宜过大,不能因意识不清或昏迷即按严重中毒用药;具体用药量和给药方法可参照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中毒处理。
      3.处理乙烯利的麻醉作用 无特效解毒药剂,血中乙烯主要通过呼气排出,故必要时可使用呼吸兴奋剂促进其排泄。
      4.补液利尿,对症支持治疗和吸氧。
      5.皮肤或眼局部污染损害按一般酸灼伤处理。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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