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生产性农药中毒是指日常生活中接触农药而发生的中毒, 它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
1.对剧毒、高毒农药保管不严,管理不严,标志不清,造成误食误用而中毒。如利用装过农药的空药瓶、空箱和空袋来存放油、酒和其他食品,从而发生误食中毒事故。
2.误食用剧毒、高毒农药拌过的种子,或吃了使用了剧毒或高毒农药的瓜果、蔬菜等造成中毒事故。因此处理的种子必须保存好,蔬菜、水果、茶叶上不能使用高毒和剧毒农药。
3.饮用被农药污染的水会引起中毒,因此废弃农药和药液不能倒入水系中。
4.农药与粮食、饲料或其他食品同仓存放,吃了被污染的粮食或饲料而中毒。因此农药与粮食、食品和饲料等一定要分开保存。
5.喝农药寻短见的现象在农村时有发生,妥善保管和存放农药对于避免这种现象有一定的预防作用。
6.乱用、滥用高毒和剧毒,用其防治蚊蝇、体虱、跳蚤、臭虫、蟑螂、蚊子等,引起中毒,甚至用来治人癣、疥疮或其他皮肤病等,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做法,应绝对禁止。
综上所述,发生非生产性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安全使用知识和管理不严所造成的,因此,贮藏、运输和使用农药时,必须提高安全、科学使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加强顶防措施,避免人畜中毒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