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实施新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
与香港现行执行标准相比,《规例》规管的产品种类和农残项目均成倍增加,对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将大幅增加内地供港食品农产品的监管难度和企业成本。规例的实施必将对供港食品贸易造成重大影响。因此,输港企业应予重视,积极做好应对措施,确保输港产品符合港方的要求,尽量减少《规例》实施所带来的损失。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做好如下应对工作:
一、要认真开展对《规例》的学习,全面了解香港《规例》要求。全面掌握最新的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排查本企业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点和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水平。供港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建立自检自控体系,配备食品安全员,并主动报告质量安全状况,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品溯源管理制度、质量安全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供港食品备案种植(养殖)场要严格按照香港《规例》中的规定科学使用化学投入品,并据实出具原料供货证明。生产企业要加强源头管理,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价,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制度,选择推行良好农业规范标准,种植品种适宜、农业化学品使用管理规范有序、自检自控能力强的生产基地。
四、积极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向香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