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我省要加快建设以省、市、县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为骨干,微型菜市场、社区菜店、网上菜市场、限时菜市场、周末蔬菜直供点等为补充的流通体系,开展城市鲜活农产品共同配送试点。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查验与抽查检测,及时公布质量安全信息,保障消费安全。
《意见》表示,今年年底前将全省涉及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家畜和家禽等特色产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部纳入省级可追溯系统管理;到2016年,实现设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省级可追溯系统管理。2014-2016年每年创建国家级省级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各100个,鼓励支持各地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积极引导定点屠宰企业开展升级改造,2016年底前建成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示范厂(场)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