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12月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和潍坊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安排,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主要抽取了需求量大、地区差异性小的常见品种和近年来食品流通监管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的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17个种类,共计925批次。
据悉,此次检测项目为非食用物质、国家禁用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项目。经检测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35%。其中,山东金孚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销售杀虫剂“毒死蜱”超标的青韭菜,遭到通报。通报如下:被检产品为青韭菜,供应商为山东金孚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杀虫剂“毒死蜱”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市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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