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龙泉一儿媳因为琐事与公婆起了争执,还动起了刀子,灌起了“乐果”(一种农药),最终“乐果”酿成苦果,女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龙泉法院一审判决,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四年。
叶某今年27岁,17岁就辍学打工,脾气暴躁,和丈夫生有一子。婚后,叶某和公婆同住,期间时常发生口角。2013年7月叶某曾因故意伤害被治安拘留。
2014年10月的一天晚上,叶某与儿子、公公、婆婆一起吃晚饭。席间,叶某问儿子:“上次说我的坏话是谁教你的?”儿子没回答。叶某联想到先前听到婆婆骂过她,就质问婆婆毛某,但老人家没有承认。
叶某越想越气,就与公婆对骂起来。吵闹声引了隔壁邻居注意,于是大家纷纷串门劝说,双方停止了争吵,公公也回到自己房间准备休息。岂料,邻居走后,叶某又和婆婆争吵起来,愈演愈烈。想到以往家庭不和谐的种种事情,内心过激的叶某,萌生了死意,拿了2瓶“乐果”(农药的一种)想要自尽。
婆婆担心其出事,出手抢夺农药。此时,叶某心中的怒火被彻底点燃了。“要死大家一起死”,叶某一手掐住婆婆毛某的颈部,一手将农药灌向毛某口中。
公公刘某听到声音赶来,也立马上去抢夺农药瓶。挣扎中,农药瓶倾倒在了毛某的脸部。随后,叶某又和公公扭打在一起。被邻居们劝退后,不甘心的叶某跑到厨房拿了一把生锈的菜刀想砍公公。结果没找到人,叶某举起刀毫不犹豫地向婆婆毛某后背砍去,所幸刀被婆婆夺了下来。于是,气呼呼的叶某返回房间又拿了一把菜刀站在门口,直到民警抵达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结合其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认罪态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婆媳关系历来是最难处理的一种问题,一定要沟通好。更多最新三农资讯、农药使用技术、农业技术支持及农药中毒事宜敬请关注中国最大的农药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