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安全使用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正确选用农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果在食品中的占有量不断增加,但由于一些果农不按果树农药的有关安全使用标准进行操作,以至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量偏大,毒性偏高,严重危害了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人畜中毒。
早在1982年6月农牧渔业部和卫生部就颁布文件,规定一些高毒和高残留的农药不准在果树上使用,如苏化203、1605、1059、甲基1605、久效磷、甲胺磷、氧化乐果、呋喃丹、氰化物、氟乙酰胺、杀虫脒、溃疡净、五氯酚、二溴氯丙烷等高毒农药以及六六六、滴滴涕、甲(乙)六粉、氯丹等高残留农药。
最近农业部又规定,所有高毒农药都不准在果树和蔬菜上登记使用,包括原来常用的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万灵)、速扑杀等药剂。
2.正确购买和保管农药
在购买农药时,一定要看清农药的品名、有效成份含量、出厂日期、使用说明、生产厂家及包装质量等。不要购买不允许在果树上使用的农药,也不要购买过期变质、包装不好、三证不全的农药。
农药要有专人保管,贮藏在安全的地方,要防雨、防晒、防火、防高温,不得让小孩及无关人员进入农药仑库,农药货架要按剂型及包装材料分门别类存放,不能与粮食、水果、蔬菜及日用品混放。
3.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标准使用农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05-18发布、1985-03-01开始实施“农药安全使用标准”,该标准对各种农药在不同作物上的常用剂量、最高用药量、施药方法、最多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等作了规定,列出的作物有苹果、梨、葡萄等水果,但南方的柑桔、荔枝、龙眼等未见列入,但我们可根据农药的毒性、安全间隔期等,结合南方水果的特性来确定出正确的使用方法,如柑桔幼果期至收获期有6个月间隔时间,在幼果期防治柑桔介壳虫、黑剌粉虱等害虫可以使用速扑杀、乐斯本等农药,但到了10月份以后就不要使用这些农药,可以改用灭扫利、优乐得等药剂。防治荔枝、龙眼蒂蛀虫,在幼果、中果期可以使用乐斯本等有机磷农药,但在收获前10天则应使用果虫杀、高效氯氰菊酯等毒性较低的农药。
4.正确施用农药
果树一般是多年生乔木,树冠高大,田间通风性差,施药方法又多采用喷雾,稍不注意就会引起中毒,尤其是象万灵等口服毒性较高的药剂,在高大、阴蔽的果园中喷药,很容易因吸入农药气雾而造成中毒,因此施药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施药前,鸡、鸭、牛、羊等禽畜要离开防治区,施药后五天时间内不能进入防治区取食。
B.施药人员要选择有施药经验的健康人员,孕妇不能施药。
C.配药时要戴手套。
D.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眼镜和手套等。
E.施药过程不能抽烟、喝酒、进食和饮水。
F.喷药时人要站在上风位置,从下风喷起。
G施完药后要清洗施药器械及其它喷药工具,妥善保管剩余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