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的混用,相互的化学反应会影响除草剂的使用效果。了解其相互作用方式,才能达到混用的最佳效果。在把不同除草剂品种混合使用时,除草剂间会相互作用,其互作类型可分为:加成作用、增效作用和拮抗作用。 除草剂混用,需要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两种除草剂的除草范围应有所不同。
第二,速效的药剂应与迟效的药剂相混合,长效的药剂应与短效的药剂相混合。
第三,在土壤中扩散性、移动性大的药剂应与扩散性、移动性小的药剂相混合。
第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剂混用后应该增效或加成,至少不能发生相互拮抗作用和对农作物产生药害。
第五,两种药剂的使用时期和方法必须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