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2018年第一批种粮补贴名单出炉! 为了鼓励农民积极种粮,我国多个农业种植项目都有补贴,今日,浙江诸暨发布了2018年第一批种粮补贴名单,对19个项目进行了补贴,那么,获得补贴的项目到底有哪些呢,申报对象和条件是怎么样的,政策的扶持重点和扶持标准又是什么样的呢?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拟确定2018年度提升发展现代农林产业拟立项项目(第一批)19个,计划总投资2832.46万元,拟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740.32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19个项目被列入2018年第一批~ 那么,哪些项目可以申报并争取补贴呢? (摘自诸暨市2018年度提升发展现代农林产业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文件) 申报对象 储备项目申报对象为符合建设条件的农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合作社联社)、村经济合作社、家庭农(林)场、无害化处理中心、定点屠宰场及种养业大户。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对象为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申报条件 1. 产业规模 当年新建或提升产业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必须基地集中连片,且面积达到以下规模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亩以上,旱粮示范基地50亩以上,保障型蔬菜基地30亩以上(以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申报的蔬菜专业村要求100亩以上),精品水果基地50亩以上,精品茶叶基地200亩以上,水产品生产基地50亩以上,林业干果、药材(木本类)基地100亩以上,鲜切花基地30亩以上。 生态循环和资源利用项目,要求秸秆全料化消纳基地50亩以上,新建沼液消纳基地面积50亩以上。 畜牧产业提升发展项目,要求生猪存栏200头以上、家禽存栏2000只以上、羊存栏500只以上。 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提升项目,要求粮食生产耕种收、植保、烘干等主要环节季服务能力在1000亩以上。 主要为毛竹生产服务的竹林道建设项目竹林面积在300亩以上,同时,要求新建竹林道宽度(路基)3——4米、长度1公里以上。 2. 投资规模 蔬菜、茶叶、水果、水产、林业干果、药材和鲜切花等生产基地建设及省农机化促进工程类项目总投资40万元以上; 畜牧类项目总投资20万元以上; 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80万元以上; 涉及生态循环类、纯公益类项目要求总投资在20万元以上,综合性项目的要求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 粮食功能区建设项目按扶持标准进行投资概算; 竹林道按建设标准进行投资概算。 3. 其他要求 涉及珍珠养殖的项目,要求列入环保局日常水质监测名录且合法养殖; 涉及林地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文件等要求,提前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 项目建设地块其土地流转存续期必须在五年以上; 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须在已建的市级农机服务“三中心”基础上提升,不另行新建。 扶持重点 1.粮食功能区建设。 2.旱粮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3.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 4.农机综合服务中心。 5.保障型蔬菜基地。 6. 精品水果基地。 7. 精品茶叶基地。 8.林业干果、药材、鲜切花基地建设。 9.清洁能源、秸杆综合利用。 10.畜牧产业。 11.水产品(包括珍珠)养殖基地项目。 扶持标准 粮食功能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原则上按每亩500元标准进行投资概算,财政全额补助; 对重点粮食功能区基础设施按每亩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进行投资概算,财政全额补助,生产设施建设按70%予以补助。 蔬菜、茶叶、水果、水产、畜牧、林业干果、药材、鲜切花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按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 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农机化促进工程、纯公益类和生态循环类等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70%予以补助 面源污染监测点建设项目财政全额补助,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不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屠宰场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竹林道建设项目给予每条5万元补助。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50万元的奖励,验收标准另行发文明确。 对投资特别重大的项目,视财政支农预算盘子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