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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淮安销售1000多万元走私巴西牛肚 男子获刑4年罚800万

2018-11-24 11:46:10浏览:140评论:0 来源:扬子晚报网   
核心摘要:盐城男子郭某常年在南京做冷冻食品生意,2015年5月起,他在明知国家禁止销售巴西牛肉制品的情况下,仍多次从河南郑州等地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冷冻牛肚等牛内脏制品,其中,仅向淮安的客户庄某等人就销售一千多万元巴西牛肚。更为可恨的是,在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庄某加工点的巴西牛肚贴上封条后,庄某偷偷将封条撕开,仍继续销售至菜场。记者22日从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获悉,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郭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庄某、陈某等其他多名涉案人员,检方均已提起公诉。
  盐城男子郭某常年在南京做冷冻食品生意,2015年5月起,他在明知国家禁止销售巴西牛肉制品的情况下,仍多次从河南郑州等地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冷冻牛肚等牛内脏制品,其中,仅向淮安的客户庄某等人就销售一千多万元巴西牛肚。更为可恨的是,在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庄某加工点的巴西牛肚贴上封条后,庄某偷偷将封条撕开,仍继续销售至菜场。记者22日从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获悉,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郭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庄某、陈某等其他多名涉案人员,检方均已提起公诉。
  加工点惊现大量巴西牛肚   2016年12月1日,淮阴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区一乡境内庄某的牛肚加工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冷库内有大量包装上标有英文“BRASIL”(巴西)字样的牛肚,大概数了一下,竟然有200多箱。出于职业敏感,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该批巴西牛肚,并贴上封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于2017年3月9日最新更新的名单,巴西的冷冻剔骨牛肉可以输华,但牛内脏(牛肚)不在该名单中。也就是说,执法人员在庄某加工点发现的巴西牛肚是国家禁止进口、未经检验检疫的走私冷冻牛肚。由于数量较多,淮阴区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交警方办理。据庄某交代,他从事牛肚生意已有多年,开始都购买国内正规的牛肚,直到2015年下半年,他发现自己销售的国产的牛肚生意每况愈下,而市场里同行卖的牛肚品相好,价格也便宜。多方打听后,他终于联系上在南京销售巴西牛肚的郭某。从郭某处购进牛肚后,庄某经过加工,他在淮安每天能销售30箱巴西牛肚。截至案发,仅庄某一人就从郭某处购买了60多吨巴西牛肚。2017年4月18日,郭某在南京某冷冻市场内被淮安警方抓获归案。
  撕下封条继续销售被查封牛肚   在200多箱巴西牛肚被查封后,庄某担心牛肚时间长会坏掉,竟私自将冷库上的封条撕掉,把牛肚板拿出来煮好后继续拿到淮安市淮海菜场去卖,200多箱巴西牛肚,他大概一个礼拜就销售一空。那么郭某的巴西牛肚从哪来的?据归案后的郭某交代,他的巴西牛肚都是从郑州陈某处(另案处理)购进,他也知道购买的巴西牛肚没有报关单,即没有经过国家检疫,牛肉盒子上有“牛肉”两个中文字,牛肚盒子上只有“中国”两个中文字,说明到达地是中国。截至案发,郭某仅向淮安庄某等人就直接销售1145. 9万余元的走私巴西牛肚。   诉讼过程中,辩护人提出,郭某虽然销售了来自巴西的牛制品,没有检验手续,但消费者吃了他销售的巴西牛肚,没有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危害,也没有发生任何感染疯牛病或者其他疾病的情况,又是初犯,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酌情从轻处罚。对此,淮阴检方指控,2014年7月开始,虽然国家解除了巴西牛血液制品及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进口禁令,但为了防控疾病需要,案发期间,并没有解除巴西牛肚、牛百叶等牛副产品的禁令。郭某在国家为防控疯牛病明确禁令生产、销售巴西牛制品期间,仍然购进、销售,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同时,该罪属于危险犯,即是否造成危害后果,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性。日前,淮阴区法院以郭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而针对多个涉案人员交代,淮安多个菜场存在销售巴西牛肚的情况,检察机关已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联合检查力度,排查有无继续销售巴西牛肚的问题。而针对多个涉案人员交代,淮安多个菜场存在销售巴西牛肚的情况,检察机关已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联合检查力度,排查有无继续销售巴西牛肚的问题。
(责任编辑: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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