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报了第4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抽检的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4大类782批次样品中,发现8批次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食用农产品有5批次。其中有3批次检出克伦特罗,为:莎车县雪华大肉店销售的猪肉(生产日期/批号:2018-09-10)、伊宁县塔西扎提牛羊肉销售店销售的牛肉(生产日期/批号:2018-09-10)、伊宁市玉素甫江吾买尔牛羊肉店销售的牛肉(生产日期/批号:2018-09-09)。
克伦特罗即通常所说的瘦肉精,可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能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克伦特罗是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还有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伊宁市玉素甫江吾买尔牛羊肉店销售的羊肉(生产日期/批号:2018-09-10)检出恩诺沙星超标,检出值为574μg/kg;乌鲁木齐金桥满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土鸡蛋(生产日期/批号:2018-09-16)检出恩诺沙星639μg/kg。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在肝脏和肾脏中也有严格的限定,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不得检出)。
除食用农产品外,还有2批次蔬菜制品检出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沙湾县三道河子镇乐购惠民超市销售、标称沙湾县三道河子镇盛农园蔬菜加工厂生产的咸辣椒(生产日期/批号:2018-08-19),该产品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同时还检出防腐剂各自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另外,该标准还提到,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另外1批次为福建省古田县晓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生产的香菇(生产日期/批号:2018-09-01)检出镉超标,检出值为1.1mg/kg(以Cd计)。根据《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镉在香菇中的限量应不超过0.5mg/kg。
此外,还有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为喀什阿米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喀什鸡蛋面味方便面(生产日期/批号:2018-09-09),该产品检出酸价超标,检出值为3.4mg/g,标准规定为≤1.8mg/g。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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